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處罰。《行政處罰法》規(guī)定,行政處罰必須遵循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相適應原則,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處罰。為此,城管執(zhí)法部門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以行政處罰。在這里,違法行為輕微、及時糾正與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是統(tǒng)一的,不可分割的。
政務微博
鶴山政府網
網站地圖 聯(lián)系方式 鄭重聲明 關于我們
主辦: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: 鶴山市政務服務數(shù)據(jù)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
粵ICP備05080285號-1 粵公網安備44078402440793號 網站標識碼4407840001
鶴山市人民政府 主辦 鶴山市政務服務數(shù)據(jù)管理局 承辦
粵ICP備05080285號-1 粵公網安備44078402440793
網站標識碼:4407840001 郵箱 : [email protected]